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和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在研项目管理,提高成果质量,更好地发挥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引领和示范作用。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的意见》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开展2015年度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2014年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按照计划开展研究,重点检查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完成情况和应用类项目研究批示转化情况。
2.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进行督办清理。今年重点对2010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和2011年立项的省社科研究规划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督办,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并于11月20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科研处,项目尚未完成的需填报《国家、省项目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单》,未按时提交以上材料或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结项的做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和所在单位两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和省级社科规划项目。
3.重要事项变更申请情况。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的审核工作,确保所填事由的真实性;对于进展明显缓慢、无阶段性成果、无理由久拖不结申请变更事项的要从严把关,一般不予批准;申请重要事项变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助期满3个月前提交变更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报省规划办审批,逾期不予受理。
4.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预决算的审核,对预算的执行和各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项目预算,一般不能调整。确因项目研究需要进行调整,应当按程序报批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检查要求
1.高度负责做好检查工作。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本次检查工作,加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能力、熟知规划流程。同时,要做好在研项目档案等相关资料的备份和存档工作。
2.高度重视成果宣传推广和运用转化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社科基金专刊》、《成果要报》、《优秀成果选介汇编》、黑龙江社会科学网、黑龙江理论网等载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成果转化。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国家2014年1月版、省2013年7月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阶段性成果转化情况统计表》、《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和《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纸质文本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本文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何宏
邮箱:164101896@qq.com
附: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2.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4.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5.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阶段性成果转化情况统计表
6.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
7.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
科研处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