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2015年11月底前开展规划研究项目2013年度最后一批、2014年度第三批和2015年度第二批结项工作。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通知和受理本单位课题项目负责人的申报材料,于2015年11月5日前将符合结项要求的规划研究项目材料报科研处。
上报材料:《结项审批书》3份,《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应由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组成)原稿1份,突出问题分析和对策建议的研究报告摘要(浓缩精炼5000字)1份,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研究大庆问题的应用对策性研究报告,未公开发表研究成果也可申报结项)。
同时将《结项审批书》、《研究报告》原稿和研究报告摘要电子版发到164101896@qq.com。
要求:《研究报告》原稿和研究报告摘要经《知网》检测,复制比均不得超过30%。
联系人:何宏
联系电话:5510062
附:1.《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2015修订)
2.《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2015版)
科研处
2015年10月12日